连云港凭高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发布:2024-05-23 15:54:00人气:2570
连云港凭高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024)凭高预整辅告字第002号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州法院)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2024)苏0706预整1号通知书,对连云港凭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高公司”)预重整及聘任连云港中元企业清算代理有限公司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以下简称“预重整辅助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为充分挖掘凭高公司的企业价值,稳妥有序化解凭高公司债务风险,实现公司资产与产业价值的整合与优化,维护广大债权人、债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预重整辅助机构启动凭高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为保障程序公开、公正,维护全体债权人权益,促进凭高公司预重整及后续可能的重整程序成功,现就相关公开预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预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本预招募公告由预重整辅助机构负责解释。
2、本预招募公告为预重整辅助机构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的预招募公告。预重整辅助机构可根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或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本次预招募活动。
3、本次招募为正式招募意向投资人前的预招募阶段。
二、凭高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凭高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7日,公司住所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城大道朝阳段76号,公司开发的项目地址:海州区盐河北路191号,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2人:卞长香占股20%、王永跃占股80%,法定代表人卞长香。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加工,钢材、建材、木材、矿产品销售,土石方工程设计、施工,货物仓储。
(二)资产情况
凭高公司主要资产为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盐河北路191号的“亿家圆商业广场A号”(凭高明珠商场)工程项目。该项目坐落于高铁商圈中心地段,北临连云港高铁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南接陇海商业街步行西街、新浦公园、陇海西路美食一条街。
该项目占地面积6468.6平方米,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商服用地。地面建筑结构层次为框剪十九层(局部20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23116.25平方米。销售总面积21166.55平方米,其中1-5层裙楼的销售面积7880平方米(第1层销售面积约1200平方米,2-5层每层销售面积约1670平方米),预留1-5楼2台电梯位置。6-19层销售面积13104平方米,每层销售面积936平方米,预留1-19楼2台电梯位置,第20层销售面积182.5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610平方米。该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凭高公司已委托江苏大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资产开展评估工作,1-19层(局部20层)预估值合计16770.3万元(包括后续对消防电力设施等施工改造达到验收状态,初步测算投入3992万元),具体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根据预重整辅助机构初步调查了解:该项目1-5层因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保全,申请保全人数30多人,保全金额约1.2亿元。该项目6-19层,每层18个房间共计252间,第20层2间。其中6-20层254间房都已网签并备案,尚未办理产权证。上述房产大都存在银行按揭、担保和法律诉讼。
(三)负债情况
1、凭高公司总债权人约75人,预估债务总额27986.17万元(不含税收债权),目前处于债权申报期内。
2、除此之外,亦可能存在凭高公司公司账面记载但尚未申报的债权以及可能存在的账面未记载且未申报的应付款项,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应对《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引发重整投资人债务增量因素作出安排。预重整投资人应考虑该前述或有债务风险。
三、项目亮点
1、区位优势明显。该项目位于海州区核心商业地段,地处本市高铁商圈中心位置,市场前景广阔。
2、地理位置优越。该项目北临连云港高铁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南接陇海商业街步行西街、新浦公园、陇海西路美食一条街。出行、休闲、购物都很方便。
四、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3、投资人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4、投资人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5、投资人应具有投资履约资金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确保目标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意向投资人可以是单独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预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本次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不限行业,但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管理大型企业基本能力以及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龙头领先地位的优先考虑。
五、预招募流程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时止。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6-4号楼705室;
3、联系人及电话:杨光余,19901519908;
4、电子邮箱:lygzhongyuan@163.com;
5、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密封递交。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函(见附件);
(2)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参与凭高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意向等)、主要财务情况(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其他证明经营管理能力的材料;
(3)企业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经营状态;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
(4)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企业法人的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⑥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预招募报名材料的,预重整辅助机构有权不予接收。
(二)尽调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如需预重整辅助机构对本预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凭高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审计、评估情况(审计和评估目前均正在进行,待报告初稿出具后即可提供)等明细资料的,应于公告发布后向预重整辅助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预重整辅助机构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并向预重整辅助机构缴纳尽调保证金。预重整辅助机构在收到上述文书和保证金后予以配合。
(1)尽调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参与凭高公司预招募意向投资人遴选的尽调保证金为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尽调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预重整辅助机构核实尽调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如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缴纳尽调保证金,但愿意参与凭高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可继续按本招募公告的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预重整投资文件,未缴纳尽调保证金视为该意向投资人无需尽调并同意按凭高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账户名称:连云港中元企业清算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朝阳路支行
账 号:327006002018000252612
(2)尽调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应在缴纳尽调保证金前向辅助机构提交《尽调保密承诺书》;未按期提交但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认可保密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约定的,预重整辅助机构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
(3)尽调保证金的使用
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保证金。
(4)尽调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未按期提交预重整投资文件的,或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预重整辅助机构将在遴选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
(5)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凭高公司进行重整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具体要求以预重整辅助机构后续的具体文件为准。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且向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供尽调保密承诺书后,可根据需要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凭高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应向预重整辅助机构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以及尽职调查书面清单。
(四)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重整投资方案》,(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预)重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式重整、清算式重整等;若采取清算式重整的,由此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均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2)拟投入的偿债资金;
(3)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
(4)出资人权益调整及持股方案【持股比例、持股主体等】;
(5)经营方案;
(6)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
在预重整辅助机构认可且据此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不影响合法性、衡平性、可行性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可以采用多种重整投资方式。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意向投资人未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意向投资人放弃参与凭高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
六、(预)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预重整辅助机构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预)重整投资文件、书面投资协议及/或书面投资承诺制作(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凭高公司债权人会议决议。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预招募公告和《确认书》不构成对投资凭高公司的要约或承诺。
2、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供的所有凭高公司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3、本公告由预重整辅助机构发布,解释权属于预重整辅助机构。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确 认 书
连云港凭高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根据《连云港凭高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的有关要求,我方决定参与凭高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认如下事项:
一、我方承诺已充分咨询并完全了解凭高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并自愿接受凭高公司的一切现状及其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一切投资风险与责任由我方承担。
二、我方认可并同意贵单位提供的有关凭高公司资产负债等数据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其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将对凭高公司资产情况进行调查,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三、我方认可并接受关于凭高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规则。
四、我方认可并接受凭高公司预重整投资人全部招募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五、我方参与凭高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已按照我方章程规定获得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如果相关决议或授权无效,辅助机构有权取消我方参与凭高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的资格,并要求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我方指定我方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受托人为接收预重整辅助机构或凭高公司发送的资料、通知等信息的接收方。我方承诺,对我方受托人预留的通讯方式,由辅助机构将相关文件信息通过短信发送到指定号码,或邮寄到指定地址,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此等均视为有效送达。由于我方或我方受托人未正确填写通讯方式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确认。
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号码: )在我单位任 职务,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受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人就连云港凭高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事项,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
1、 向本案预重整辅助机构提交投资人报名材料;
2、 接受与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通知等相关资料;
3、 处理与本次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相关的其他事务。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印章)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尽调保密承诺书
连云港凭高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我方拟报名参与连云港凭高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凭高公司)预重整投资人的招募活动。对参与招募过程以及尽调过程中可能了解到关于凭高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客户资料、设备信息、案件信息、资产状况等,下称“保密信息”】,我方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将遵循诚信原则,对我方或我方聘请的中介机构在尽调期间所获得的凭高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贵方或凭高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要求我方提供的除外。
二、我方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仅用于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所必要的用途,且使用者仅限于我方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人员,以及我方聘请的中介机构中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因前述人员或单位泄密而导致的贵方或凭高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生损失的,由我方承担。
三、我方的保密期限自获知有关保密信息之日起持续至该保密信息非因我方原因而为公众知晓之日。
特此承诺。
单位全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