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连云矿业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亿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2021年9月1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确认本所代理的一起标的为10082万元的职工破产债权成立,从债务人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维护了委托人连云港市国资委的权益。
本案起源于连云港市在贵州投资设立的国有企业贵州连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矿业公司)破产重组清算一案。连云矿业公司因历史原因濒临破产停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上亿元,严重影响职工生活和社会稳定。连云港市政...
2021-09-27 15:08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