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破产企业投资人的公告
发布:2024-12-25 17:53:00人气:1371
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文件
连管协发〔2024〕4号
关于招募破产企业投资人的公告
为解决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招募投资人难的问题,进一步在连云港地区范围内形成破产处置合力,促进企业债务重组,提高挽救成功率,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决定设立破产企业投资人库,打造一个高度融合“产业+金融+专业”的高效破产重整投资平台。通过设立破产企业投资人库,搭建一个破产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链接的平台,建立起“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合作机制。利用这个平台,可以有针对性地推介破产企业重整项目,为连云港地区经营前景较好、具有重整价值的企业引入战略投资人,提高破产重整投资的成功率,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贡献力量。
协会鼓励广大资管机构,以及社会投资人、企业家积极入库,共同用法治化、市场化的手段,加强互联互通、共享信息及社会资源,助力连云港地区破产企业的挽救及破产财产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有意愿入库的投资人,欢迎投资人积极入库。
一、入库资格
有意愿投资连云港地区破产企业的下列机构,可以向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请入库:
1.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2.资产管理公司;
3.私募投资基金;
4.以对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专业投资公司(或合伙企业);
5.以投资管理、咨询为主要业务的咨询机构;
6.其他有意愿投资破产企业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具备入库资格的申请人,申报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明确表明该机构所擅长的主要投资领域,并提出该机构三年内拟主导(引导或者撮合)的意向投资金额;
2.设有破产企业或破产财产投资的团队;
3.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处罚;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状况良好。
三、入库机构的权利
1.优先获得连云港地区破产企业重整项目信息及破产财产信息;
2.与连云港地区的破产管理人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合力处置”的长效合作机制,减少信息不对称;
3.连云港地区的破产管理人对外招募重整投资人或共益债投资人的,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为入库机构牵线搭桥,向破产管理人优先推荐入库机构;
4.尽职调查过程中,协会将协调破产管理人为入库机构提供尽可能的便利;
5.投资过程中,可以优先获得协会的协助、帮助和权利维护指导。
四、入库机构的义务
1.积极投资连云港地区的破产企业;
2.每年初向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送上一年度的投资情况报告;
3.依法投资,诚信投资;
4.积极参加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组织的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
有意向入库的申请人,应在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港地区破产企业投资人库申报表(需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经过审计的,可提供审计报告)。
上述材料须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至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何薇18505183199,邮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凤凰国际大厦13楼)
附件(点击下载):
连管协发[2024]4号.pdf
协会投资人库入库申报表.docx
连云港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