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 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召开
发布:2021-12-29 21:30:00人气:1404
为有效发挥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12月29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新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贺贵才主持会议。市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夏东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等20家单位分管负责人,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前,市委方伟书记对全市破产处置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工作和破产审判工作成效,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副秘书长贺贵才在会上宣读了方书记批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新忠强调,各府院协调联动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方书记的批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进一步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工作,杨新忠常务副市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肯定工作成效。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也积极探索实践市场化破产程序,推动问题解决,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今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66件,审结95件,分别同比增长15.6倍、6.9倍,是全体协调联动单位共同努力的结果。法院系统作为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主力军,破产审判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二是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企业破产处置工作重要性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推进市场出清、清理“僵尸企业”、加强破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完善破产处置机制,依法清理“僵尸企业”,积极拯救有营运价值的困境企业,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办理破产”作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仍有较大改进空间,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仍需继续强化,破产处置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下更大力气、采取过硬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勇于担当、创新作为,推动机制创新和协同增效。要勇于争先进位,各单位要深入分析研判“办理破产”指标的赋分规则,全力推动指标提升。要主动协同配合,形成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要敢于攻坚克难,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创新思路举措,加快推进企业破产积案清理。要提升破产实效,研究破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管理人履职、破产财产处置、信用修复等问题,进一步细化建立协调联动子机制。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强调,方书记的批示,充分肯定了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工作和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成绩,就做好新形势下全市破产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就进一步做好破产审判工作,蔡绍刚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目标导向,聚力开创新局,有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动”起来。精准把握人民法院在“府院协调联动”中的功能定位,对标人民法院在“府院协调联动”中的考核要求,始终坚持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为基本原则,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通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情况,推动形成更大合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努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强”起来。要用足用好府院协调联动常态化机制,积极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推动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要不遗余力推动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特色鲜明打造破产审判工作亮点品牌,完善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审判配套机制,保障破产和强制清算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坚持效果导向,紧盯工作成效,努力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实”起来。要依法推动破产案件“立审执”无缝对接,持续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创新创优,科学指导破产管理人队伍履职尽责。要不折不扣完成市委巡察营商环境整改任务,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针对巡察组提出的破产案件办理存在的具体问题,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把巡察作为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破产审判工作新发展。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江蓉通报了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并就《关于进一步落实府院协调联动机制责任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讨论稿)》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市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破产管理人协会分别作表态发言。